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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律师报价方案(集锦十六篇)

发表时间:2025-06-05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律服务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律师报价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依法办理解散清算事宜,妥善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及剩余资产,确保公司解散清算后,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再为公司承担不可知的法律责任,避免法律风险,是本所为贵公司的解散清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指派专业律师及工作人员全程负责贵公司的解散清算工作,具体办理与解散清算有关的如下事务:

1、为股东和清算组成员提供法律咨询,为公司解散清算事务起草、制订股东会决议、解散通知和公告、清算方案、清算报告等有关法律文件;

2、协助公司成立清算组,并协助清算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清算组参与诉讼、仲裁活动。

3、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解散备案、注销登记等有关手续;

4、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作为清算组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并协助股东与法院和破产管理人联系工作;

5、办理与解散清算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团队与工作方式

本所将指派由周维坤律师、刘佩琪实习律师及其他律师助理组成法律服务团队负责办理,服务团队采用不固定工作方式,服务团队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联系处理工作。同时,在必要情况下,服务团队将邀请与我所有合作关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参加,清理财务、税务问题,包括在清算中处置资产和债权债务问题所引起的税务负担,避免法律风险。

四、具体工作计划与步骤

1、根据公司章程与法律规定,召集股东会会议,起草、制定公司解散、清算的股东会会议决议。

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及表决等程序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会议召开应提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协助公司成立清算组,并向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书面通知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计划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清算期间,公司应停止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3、对税务审计,进行汇算清缴(一般要求提供纳税鉴定报告),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银行账户销户手续。

4、全面清收各项债权,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法律规定: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清算组的法定义务,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应在全国和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避免清算组因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未获清偿而承担赔偿责任。

5、接受债权人申报债权,与公司财务人员及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配合,核对、确认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清算程序终结前可以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尚未分配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债权的,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财产予以清偿。

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清算组应在核实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经债权人要求,清算组应重新核定后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的,清算组应告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6、清理公司财产,对公司财产全面盘点、核实债权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公司股东会确认。

法律规定:债权为公司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到期债权,清算组应及时清收;对于未到期债权,清算组应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尽可能提前清偿,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制定清算方案前,应以清算组的名义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财产情况进行评估,以保证清算工作的合法性。

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决议确认,未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不得执行。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组须承担赔偿责任。

清算组在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7、分配清算财产。

法律规定:清算财产的法定分配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各项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8、制作清算报告,报公司股东会确认。

清算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公司概况、解散原因、清算过程、清算组组成情况、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情况、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企业财产的构成情况、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企业剩余财产分配情况、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其它有关事项。

法律规定:清算组制作的清算报告必须报股东会决议确认。

9、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账户,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以上,如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并由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则相关清算事务将移交给人民法院,我们将协助股东与法院或破产管理人联系。

五、工作报酬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量与工作难度等因素,工作报酬确定为人00471781655" data-highlighted="true">民币__元(不含案件受理费、财务审计、税务鉴定和资产评估、拍卖费、公告等其他费用)。具体的支付方式按《委托代理协议》执行。

六、承诺与声明

1、本所律师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律师行业公认的服务标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优质高效地履行法律服务义务;

2、本所律师将严格按照委托方的授权范围与权限进行工作,不作出任何超越授权范围与权限的行为;

3、本所律师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间,将不接受任何与贵公司有利益冲突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为其办理法律事务;

4、本所律师对在提供法律服务期间获得和知悉的公司需要保密的任何信息、文件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规定、司法机关、监管机构要求或贵公司书面同意外,不向第三方披露;

5、因接受委托时各种不可预知的原因可能导致解散清算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或者破产宣告申请不被人民法院受理,或者破产程序不能终结,届时将出现无法按正常程序注销公司的风险,也存在不能完全地和绝对地排除股东或清算组成员法律责任的风险。

6、本工作方案的法律权利属本所,非经本所书面同意,请勿提供给第三方或作其他用途。

以上方案,供参考。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律师联系。

律师报价方案 篇2

买方:卖方:

地址:_______地址:

电话:_______电话:

传真:_______传真: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帐号:

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经友好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1、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卖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承接的项目必须符合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及国家有关电梯条例的规定。

2、保质期限及条件

产品自出厂之日起,卖方免费保修壹年(人为损坏除外),终身提供服务。

3、运输方式、目的地

3.1运输方式:

□_______汽车运输(由卖方送至买方指定地点);

□_______铁路运输,卖方负责将买方订购的合同产品送至深圳火车站发运;卖方代办,运输费用由买方支付;买方自提;

3.2目的地:_______

4、付款方式

款到发货。

5、交货时间:

自收到定金之日起_______30个工作日交货。

6、合同违约责任、合同纠纷及解决方案

6.1合同违约责任参照《经济合同法》,卖方逾期交货或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买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买方逾期付款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支付违约金。

6.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原则上以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都可向卖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7、本条款所涉及技术参数均由买方提供,如果由于买方提供的参数出现差错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增加材料费用等,责任由买方自负。

8、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注:本合同中□为选择项,以“□”涂黑(■)为买卖双方约定有效条款。

买方(盖章):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律师报价方案 篇3

第一章总则

1、进一步规范公司产品报价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报价过程中的职责.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价格核定流程,对合格供方提供的报价进行成本分析和核算,确保供方的价格合理,保证公司的经济效益。

2、本规定适用公司自行生产或者外协加工的所有常规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辅料、外协件、包装物等采购产品价格的测算、分析、审核、确认。

第二章职责

1、价格管理组织机构:成员有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生产部部长、技术部部长。负责对新产品、常规产品报价的评审、抽查及外加工价格的最终确定。

2、市场营销部负责接收客户询价信息,提出报价申请,并将最终报价及时向客户反馈。

3、生产部负责对产品工艺流程的编制、产品模具、工装费用的测算及对产品原材料、辅料、生产车间人工费、动力三费的测算,并把变动情况及时通知报价部门.

4、外协加工的产品应选择合格的供方,向供方询价的同时要求供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报价格式及采用的原材料质量及价格。

5、报价部应时刻关注原材料市场及生产用工费用的变化,以便及时对价格进行精确测算。

6、报价员对本人负责的报价单承担相应的奖罚责任。

第三章工作流程

一、营销部门的报价

1、市场营销部在接到客户提出产品报价要求时,应从和客户交谈或通过其它信息渠道验证该客户是否有合作意向(老客户不需要验证),在通过初步验证确定客户有合作意向后,应填写《产品报价申请单》,申请表中详细记录收集到的客户需求,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资料等传递到报价部门。

2、报价部门根据当时报价员的工作情况及其擅长的报价类别进行合理安排,专人负责,实行一单一人负责制。

3、报价员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已有的产品套用初步测算,收集技术、生产、采购、营销等相关人员对相关产品的价格及用工信息的进行汇总、核算,并根据顾客公司与本公司的距离,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及方式,核算出运输的成本以及相关的销售费用。

4、成本核算完成并确认准确后,及时通知营销业务员,以便及时通知客户。

5、报价部门编制报价登记表,对每次报价建立台帐进行管理,应注明报价的日期、产品、规格、价格、质量及要求报价的业务员姓名等。

6、顾客确认报价单且达成合作意向后,将该产品报价单,及所有的费用核算清单归档,报价部门和销售部门各存一份,报价部门根据营销人员提供的客户要求及报价时的相关资料向生产部提供采购标准并协助生产部对供方材料、工艺水平进行判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相关负责人与外协生产单位签订《加工合同》,由生产部进行排产及完工后的产品入库、质量检测等工作。

7、协助仓管部门做好货物的装运日期及装运方式的`安排。

二、公司来访客户的报价

1、由公司接待办接待来访询价的客户,由接待办汇总客户需求产品的详细信息通知报价部门进行核价,接待办加上公司制定的相关利润率后报价给客户.报价流程适用于本项一类条款。

2、接待直接到报价部门询价的客户时,注意客户接待礼仪、言谈举止大方得体,时刻维护公司的形象;详细记录客户信息及所需产品的详细规格、数量等。

3、及时准确的核算产品成本,根据公司制定的相关产品销售利润率进行销售核价,及时报价给客户,不准当客户面对外询价,确实需要时,应移步到其他科室询价,完成后尽快回到本部门。

4、与客户就产品价格及运输形式、付款方式达成意向后,报告总经理或者主管副总签订《供货合同》,注意合同文本的填写,不能出现漏项、错项等,合同一式二份,一份交客户,一份交财务存档。

律师报价方案 篇4

xxx安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非常感谢贵公司对江苏xxx律师事务所的信任与邀请!为使贵公司对本所及可提供法律服务有较充分的了解,特制作本服务方案。我们真诚期望凭借本所及律师在法律服务领域丰富的专业经验、良好的服务素质与业内声誉,能够赢得为贵公司服务与合作的机会。

我们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非常希望为贵公司的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我们相信,凭借本所律师在该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并通过对本所优质资源的综合调配,一定能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达到规范公司运作、防范法律风险、减少纠纷产生、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提升项目品牌效益等目的。

一、本所拟提供的专项法律服务内容

xxx律师主要向贵公司提供针对侵犯贵公司商号和商标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专项维权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内容包括:

1、就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管理和利用提供咨询顾问服务;

2、制定维权方案,确定维权的'范围和方式;

3、接受委托进行侵权调查取证、发送侵权警告信、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侵权对比法律意见、进行诉前调解等;

4、接受委托,担任知识产权权属(商标权、商号权)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或行政的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应诉、反诉、出庭、和解、上诉等;

以上专项法律服务可以根据贵公司的要求进行调整。

二、专项法律服务流程

在维护贵公司的合法权益,尽快制止侵权行为,xxx律师拟定的服务流程如下:

1、签订协议后三天内通过工商登记查询等方式确定构成侵权的商家范围;

2、七日内了解侵权商家(选定的准备起诉的商家)的位置、经营状况等基本情况;

3、十日内向侵权商家发出律师函,限期要求其停止侵权;

4、十五日内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对侵权商家进行查处;

5、一个月内向侵权商家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以上服务流程可以根据贵公司的要求进行调整。

三、法律服务承诺

1、保密:

对所有接触到的贵公司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

2、效率:

xxx律师尽最大可能快速满足贵公司对服务时间的要求;

3、团队协作:

对贵公司所涉及重大法律事务,由xxx律师整合本所涉及的专业律师组成团队协助解决。

4、法律服务记录:

我们将对提供的所有法律服务进行记录,以便贵公司定期核查与总结。

四、法律服务费用

根据本所从事法律服务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惯例和经验,并结合考虑贵公司行业特征、规模以及项目等因素,我们向贵公司提出以下报价方案:

1、xxx律所于前期收取专项法律服务费150000元;

2、如涉及代理贵公司参与诉讼,则实行风险代理的方式。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为:每代理贵公司参与一次案件,如判决侵权商家停止侵权,则贵公司向xxx律所支付律师代理费150000元,如另外判决侵权商家赔偿损失,则贵公司按照赔偿数额的30%再向xxx律所支付律师代理费。

3、上述费用包括xxx律师的所有(包括异地)交通、住宿、查档、取证费用,但不包含贵公司提起诉讼及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因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侵权案件,侵权商家需要承担贵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含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因此在合理范围内的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可以向侵权商家主张,贵公司实际支出的费用也会相应减少。

上述建议谨供贵公司参考。本所非常乐意听取并将慎重考虑贵公司就上述方案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本所联系。

江苏xxx律师事务所

二○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律师报价方案 篇5

致xx采购中心:

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单位(项目名称)的预算评审竞价,现对此项目进行报价,在此我单位按照xx价房(2012)86号文精神下浮(报下浮率)参加此项目预算评审的竞价。

供应商单位:(盖章)

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律师报价方案 篇6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_______房_______型_______房_______厅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_______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跟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跟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跟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跟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跟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跟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跟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跟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电话:

乙方(签章):_______电话: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师报价方案 篇7

重庆华华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专业型的法律服务机构,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是我们的基本服务产品,公司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为公司决策者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

作为公司的决策者需要有预见性地综合的考虑企业的发展,在投融资、固定资产建设、公司法律结构的安排、项目安排等决策事务,面临着众多的法律风险,如果有了专业律师的介入,决策者的法律困惑都会迎刃而解。本所律师会给您提供最为专业的律师服务,让您在决策过程中,增加卓人一筹的智慧。

二、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顾问服务

(一)为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意见

1、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过程中,对内、对外都会有很多的法律文件需要起草和修改,制作法律文件是律师的专长,对于一个管理完善的公司来说,借助律师的服务,严谨的审查,无疑会起到事倍功半的作用。本所律师将根据法律顾问单位的要求,通过与相关人员的沟通在劳资管理、债权催收、单证传递和管理、商务接洽、政府交涉等向您提供及时有效的律师意见,以保证公司经营及管理的合法性,切实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必要的时候根据公司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

2、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来自公司高层或普通员工有关企业运作和发展的建议并作出归类总结,对企业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作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3、合同签约服务

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合同,建立公司的合同管理体系是公司稳健经营的保障。控制合同陷阱和法律风险,专业律师具有独到的专业经验,由律师对重要合同文本进行审查修改是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职能。本所律师可以针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合同,分门别类地建立合同体系。根据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的不同,在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制定出可操作性且无法律风险的合同条款。在签约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随时安排律师参与,律师可以通过资质审查、签约见证及传递律师函等方式,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律师报价方案 篇8

一、企业为何要接受“劳动用工专项法律服务”

《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新的《劳动合同法》中的诸多新规定,对企业现行的劳动用工管理方式、劳动关系及用工模式等提出了极大的挑战,它将直接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成本。如何利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审时度势,未雨绸缪,调整劳动用工管理思路,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避免劳动争议纠纷,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动用工管理全面平稳过度,已成为企业管理者不得不深思的课题。为此,本律师针对《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结合多年来为大中型企业提供劳动法咨询和劳动争议处理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特推出“劳动用工专项服务”。该服务方案是本律师为企业量身定做的一套成熟的“法律服务产品”,服务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丰富的法律理论及实务经验使我们的劳动用工法律服务更具有实用性和现实指导作用。该服务项目主要是针对《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要求,通过提供专业、系统的,涉及企业劳动用功全方位的专业服务,帮助企业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三位一体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的整体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劳动纠纷,真正为企业减轻负担,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为企业减少诉讼、增加凝聚力、提高效率,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法律服务方案

㈠审查、起草企业各项劳动人事规章制度

为企业把好人事管理关,以尽可能避免日常管理中因权责不明所引发的员工违纪行为。或即使发生员工违纪行为,也因公司规章制度合法、规范、完备且条款对企业有利,从而避免或减少因处理违纪员工而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本项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对企业以前公布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条例、培训、厂规厂纪、考勤管理、劳动报酬、福利、宿舍管理规定、奖励和惩罚、安全与健康教育、员工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收集、归类、整理和审查,以判断和确定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和其它风险;针对确定存在法律障碍和风险的文件,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经企业同意,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或建议其它解决方法,以保证企业规章制度的安全、有效,尽可能避免出现劳动纠纷的风险。

2、为企业设计制定系列劳动规范制度:

⑴制订合法、细致、严密、实用的《员工手册》;

⑵设计劳动用工风险防范方案、员工入职管理流程、员工离职管理流程、加班费及福利待遇有关管理办法、商业秘密保护方案及竞业限制相关制度;

⑶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拟订或修改劳动合同文本(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⑷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拟制或修改有关劳动合同履行的书面材料(如劳动合同变更书、劳动合同续签书、劳动者名录、书面文本签收单、员工声明、入职登记表、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告知函、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意见书、不能胜任的培训通知、调整工作岗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工资清单、竞业限制协议、兼职意见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

⑸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审核、修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招聘管理制度、录用条件、岗位职责、业绩评估办法、岗位工资制度、保密制度、出勤管理制度、劳动纪律、重大损失标准等)。

3、协助审查、理清企业内部各部门关系,明确各部门的权利和责任,规范彼此间的相互协作。

4、对于企业所涉劳动争议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保全和收集证据,并审查、拟定与之相关的法律文件。

㈡有针对性地提供劳动专项法律服务

本项工作旨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劳动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签订劳动合同问题:

协助审查、起草劳动合同,搞好劳动合同的签订,规定试用期、明确工作内容、合理确定劳动报酬、约定双方的义务、约定明确可行的违约责任和罚则、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预防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纠纷。

2、工资构成问题:

协助审查、制定企业的员工工资构成,合理设定底薪、加班费、福利、奖金等各项比例,降低工资成本,避免或减少公司在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况下的经济损失。

3、社会保险问题:

协助企业处理员工非因公病、伤、亡引发的劳动纠纷。

4、工伤或职业病问题:

协助制定企业员工上岗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等制度,预防工伤与职业病发生,或即使发生,利用协商或诉讼等手段来积极应对,避免或减少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5、违纪员工处理问题:

有效引用过错惩处条款,使员工违纪情节与惩罚力度相符。

6、解除劳动合同问题:

保全和收集有关证据,有效引用过错辞退条款,减少争议发生,预防和解决因辞退引发的经济补偿金纠纷。

7、协调政府部门关系问题:

比如与劳动部门、社保部门、法院等的关系。

㈢参加企业对外劳动争议诉讼和对内劳动纠纷调解

本项工作旨在发挥和借助律师的专业经验和能力,利用律师在劳资纠纷谈判中的特殊情形和地位,受托代理企业或协助企业参加对外劳动争议诉讼和对内劳动纠纷调解,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工作内容包括:

1、当有劳动争议出现的迹象时,及时平息、调解纠纷,尽量避免将劳动争议引入法律仲裁、诉讼阶段。

2、对已进入仲裁、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积极保全与收集证据,受托代理企业出庭应诉,在诉讼程序中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打好每一单劳动争议案件。

3、对已发生的劳动争议分析其发生原因,归纳出预防办法及法律对策,最大限度降低同类纠纷的发生。

㈣日常法律咨询

本项工作旨在迅速为企业随时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包括:

1、对企业工作人员的口头法律咨询,顾问律师将于24小时内予以口头解答。

2、对于企业的书面法律咨询,顾问律师除在24小时内予以口头答复外,还将在之后的48小时内将书面建议及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呈至。

3、顾问律师可根据企业需要共同制定计划,不定期至企业上岗服务。

㈤对企业业务人员提供法律业务培训

应企业要求,协助企业培训业务人员,使其掌握管理中所需了解的法律知识,提高工作质量。具体内容包括:

1、顾问律师可为企业业务人员进行集中的法律培训,企业可指派或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根据企业之特定需求,以讲座或组织讨论的形式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以企业需要具体商定。

2、顾问律师可不定期与企业交流有关法律信息,并应企业需求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案例的信息。

三、“劳动用工专项法律服务”流程

㈠签约阶段:

了解客户基本情况→明确客户目标要求→签订劳动用工专项服务合同→出具项目计划书

㈡调研阶段:

制定调研计划→派驻调研小组→深入了解客户劳动用工的全面情况→明确客户的目标要求

㈢出具报告阶段:

针对客户劳动用工的情况,出具《劳动用工调研风险分析报告》

㈣解决方案设计阶段:

与客户就劳动用工的主要问题达成共识→提供全套、各环节的解决方案→对方案进行评价、筛选、优化

㈤指导实施阶段: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等→组织培训→指导实施→确定最终方案→编制《劳动用工管理实用手册》

㈥跟踪服务阶段:

定期联系、回访→收集反馈意见→提供后续服务,满足新的服务要求→结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律师报价方案 篇9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均从事法律工作,为了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律师之间的业务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十分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并履行。

1、甲方的异地业务给乙方代理的,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立即负责接待,尽责商谈并签订委托合同,由乙方为主,负责代理当事人的委托事项,甲方为辅予以配合。乙方在与当事人接洽完毕的当日,应当将接待的情况通过电话、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乙方存在多次与当事人协商或接待的,也应当在每次结束的当日将情况以电话、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已经签订委托合同的,应当在当日将签订的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当事人公司或身份信息等以信件、传真或者邮件的方式给甲方一份,并签上乙方的名字。当事人确定由甲方为主,负责代理当事人的委托事务的,乙方为辅予以配合。

2、由乙方为主做的合作业务,由乙方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可以由乙方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代理、或乙方与其他律师共同代理;甲方已经签订委托合同,乙方可以接受转委托的法律事务。

3、签订委托合同的一方应在授权委托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认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出庭参与仲裁、诉讼或参与其它法律服务事项等。授权委托书与当事人另行签订。一方在代理当事人委托事项过程中知悉的商业信息、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

4、代理方代理的方式包括电话、传真、发送律师函件、调解、和解、协商、仲裁、诉讼、执行及其它任何可以解决当事人委托事务的法律方式。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查档费、实物变现费由当事人支付或委托代理方代为支付。

5、不论与当事人采取何种委托代理方式,除第4条所列费用外收取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由乙方为主做的合作业务,乙方支付给甲方总费用的______%代理费用,剩余的______%属于乙方的代理费用(由乙方承担自己律所管理费用和所有税费)。因同一个案件的二审、再审、执行等,或者该当事人的其他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法律顾问等,或者此后其他任何法律事务,而收取的费用,乙方也应当按照本条约定比例履行。

6、乙方应当在收取当事人费用的一个月内向对方支付费用;当事人分批或部分支付费用的,乙方也应当在收到的一个月内向对方支付费用。

7、甲乙双方均深知案源、案件是律师执业生存的唯一依赖,双方均应当十分诚实守信,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均是主观故意。一方不提供与当事人签订的委托合同、或者不告知已经与当事人建立的委托关系、或者与当事人合谋侵害另一方利益、或者私自收取费用而没有告知另一方、或者收取的费用没有与另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的、或者不告知或少告知已经收取的费用的、或者少分配已经收取的费用的、或者不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费用的、或者将案件转给或介绍给他人代理的、或者有其他损害另一方利益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按照全部的委托合同总金额及私自收取费用的总和的全部代理费用支付给另一方,并按照全部代理费用的______%计算违约金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得对违约金提出任何抗辩。

8、本合同自乙方回寄或回传至甲方之日起生效,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9、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师报价方案 篇10

致xx总及贵公司:

非常感谢您对本所的信任,我们十分希望有机会为您提供法律服务。通过与您的交流与接触,我们对您的法律需求有了初步的了解,我们非常愿意为您尽绵薄之力。

一、关于我们

北京市xxxxx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交通快捷便利,办公环境优雅。xxxxx现设有多个业务部门,法律服务范围涵盖了环境能源、公司证券、房地产、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以及诉讼与仲裁等传统法律业务。

xxxxx拥有一支理论基础扎实雄厚、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目前,有二十余名不同领域内知名律师加盟xxxxx,其均毕业于国内外著名学府法学院,受过正规、严格的法律教育;大部分律师具有法学硕士、博士学位或海外留学背景;为建立和维持一支令客户信赖的高素质律师团队,xxxxx将长期从海内外知名学府的毕业生中遴选精英,并为其提供系统的专业培训,从而建立起一支以专业特色为核心的律师团队,进一步优化组合,取得行业内的竞争优势,以客户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为客户提供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从而满足在日渐复杂化的商业活动中不断增加的客户需求。

二、服务项目

鉴于贵方有收购某商业地产之全部股权(以下简称“收购标的”),并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之意愿,我们为您提供包括专项法律咨询、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设计项目方案等专项法律服务,现特此向贵方提交如下服务,供参考,敬请提出意见和要求。

(一)房地产项目收购过程中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我们为本次房地产项目收购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服务,涉及关键问题的,我们出具专门的法律意见书,以供贵方决策参考。

(二)房地产项目收购意向谈判和签订意向书

通常该类意向书需要就尽职调查、排他期及保密事项作出约定,以便双方展开下面一步工作。

(三)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这是整个项目交易的基础性工作。其旨在了解所购买的标的物的权利状态、合规性以及风险敞口,以便收购方全面评估收购风险,为最终是否购买及如何购买提供决策依据,是设计项目交易结构以及拟定交易文件具体内容的基础。通常我们会在调查结束时出具一份尽职调查报告供客户参考。

1、尽职调查流程

确定调查范围→发送《尽职调查清单》→回收有关材料→审阅回收的文件→结合初次文件,必要时《补充尽职调查清单》→向目标公司的高管、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核实并索要书面保证或证明→向有关单位(工商、税务、房管、商务、交易伙伴)进行必要的调查不核实→《尽职调查报告》出炉。

2、尽职调查内容

房地产项目收购的尽职调查工作通常主要涵盖下述内容(具体内容以法律尽职调查清单为依据):

(1)卖方之基本情况,主要是房地产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状况、排它权或优先权的存在与否;

(2)土地权属状况,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或权利限制或负担;

(3)建筑物开发合规性,主要是从城市规划、环境保护、人/消防等方面进行考察;

(4)重大合同履行情况,考察与收购标的有关的合同履约风险。

(5)项目的经营状况,其管理者、经营模式和业态、租赁情况以及营收情况等;

(6)房地产公司的债权和债务状况;

(7)房地产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房地产项目尽职调查文件清单,针对上述每一项要求出售方提供相应的文件供我们审查。同时对房地产项目之股权收购情况下,还需要对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资信状况进行考察。

3、尽职调查的主要作用

首先,对整个公司的信息进行树立,弥补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

其次,对所涉及的法律事项以及所有审查过的信息所隐含的法律问题进行评价。

在此,提出建议。分析以后,发现存在这样的问题,有什么样的建议可以提出,进行处理。比如说土地闲置,在并购时,这土地已经闲置两年了,按照《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政府是可以收回去的,这个问题怎么处理?所以要给客户一个建议。不能说只有风险,而是要给客户提供一个解决的办法,这很重要。

(四)交易结构设计

律师做完尽职调查以后,要给客户提供一个方案,怎么去做,按照什么模式去交易,是直接收购这个公司还是通过股权?是并购还是兼并?采取什么方式,要给客户一个建议,做一个方案,包括风险的控制、节约交易成本、便于操作等角度提出并购方案。经常考虑的因素有:

(1)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的选择;

(2)整体收购和分割收购的选择;

(3)可否通过作价出资的方式收购;

(4)融资安排:股东贷款与银行贷款的选择。

(五)项目税费策划

帮助客户寻找最有利节约税费的交易结构和模式。重点关注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等。

(六)起草项目交易文件

通常这是落实尽职调查以及交易结构设计成果的重要工作。通过文件具体条款的设计和表述规避一经发现的或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合理安排和控制交易进度。通常涉及的文件有:

(1)框架协议。对于历时较长且结构复杂的项目,可首先对交易的进程和步骤在该文件中落实,并根据该文件逐步进行其他各交易环节。

(2)房地产买卖合同/项目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

(3)房地产抵押或其他担保合同

(4)贷款合同及相关的担保合同

这些是合同中可能涉及的主要交易文件。当然我们同时提供其他法律文件的起草服务,如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

(七)股权过户和项目交付

这是交易完成的最后的步骤,比如说股权转让、股权的登记等。

三、房地产项目(公司)并购常见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举例

(一)股权法律风险

1、法律风险点

由于股权收购取得项目一般需完全控股或绝大多数控股转让方的公司,因此转让方公司的成立及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关系到所收购股权的价值和后续项目进展。转让方公司方面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股东出资是否到位、公司成立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等。

2、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及出资发生发化(增加减少股东人数、股东出资额的增减),均将在工商局进行登记或发更登记。但发生过房地产商因资金不足,引入项目合作开发者,但未及时办发更登记,发生持股争议的案件。

3、对策:

了解项目投资者之间对持股及持股比例是否存在争议(诉讼、仲裁);查询工商登记档案。通过公告的方式寻求是否存在未登记股东。

(二)建设工程面积超过实际面积的问题

1、法律依据

(1)《关于新建房屋权属登记与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规划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依实际测量面积进行房屋权属登记。但每幢建筑面积为 200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实测面积超过规划许可 7%,20000 —50000平方米的实测面积超过规划许可 5%,50000平方米以上的实测面积超过规划许可3%的,国土房管部门应将情况及时通报市规划委,由市规划委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分析查找原因。

凡取得房屋预售许可的建设工程,其预售面积与规划许可证件批准的面积产生误差时,应先由市或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并出具修正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再予调整预售许可面积。

建设工程未经规划验收或经规划验收不合格的,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房屋权属登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关于办理规划许可证件与房地权属证书若干问题的工作衔接办法》规定:

新建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在用地性质、位置、面积上应该保持一致。如实际测量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面积发生误差,允许误差范围在总用地规模的 3%以内,且绝对值不得超过 1000平方米,可按实测的面积颁发土地使用证书;超出上述范围的,需由规划管理部门校核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再办理土地使用证书。建设工程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因设计或施工误差造成与竣工实测面积不符的,其误差范围应控制在每幢建筑面积的 5%以内,且绝对值不得超过 300平方米;在房屋产权登记测绘时,未超出上述范围的,可按实测面积登记发证;超出上述范围的'建设单位应先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更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再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门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因封阳台增加的面积,不再更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处理。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城镇建设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该建设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该建设工程总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2、对策:

具体项目,产生的具体法律风险和解决的办法不一样,具体看到本项目的材料,我们专门针对本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抵押担保法律风险

1、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财产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对策:

物业所在地的抵押登记部门(房管局),查询拟交易物业的 “他项权”登记。

(四)司法查封法律风险

1、法律规定:

(1)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不动产和特定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扣押有关财产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产权转移手续的方式予以保全。(2)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二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九条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对策:

到物业所在地的物权登记部门(房管局),查询拟收购资产的司法查封情况。

(五)建筑工程承包人优先权的排除

1、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事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未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2、对策:

查看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原始票据、会计记录;向工程承包人了解工程款的支付情况、银行转账凭证等。通过合同约定排除相关的风险。

(六)承租人优先贩买权的排除

1、法律:

《<民法通则>意见(试行)》、《合同法》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贩买权;出租人未按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敁。

2、对策:

查看《租赁合同》是否排除优先贩买权;若未排除,依法提前通知承租人。

(七)对外担保

1、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对策:

首先,对项目公司是否曾经对外提供保证等形式的担保做深入了解;其次,预留一定比例尾款;再次,原有股东提供适当的担保。

(八)公司对外重大协议目标公司签署的重大协议

对项目公司重大合同进行深入了解。列举全部协议清单作为股权转让协议的附件,并约定项目公司收购前一切未披露协议对公司造成负担、损失,由原股东负责承担;预留尾款,作为《股权转让协议》履约保证;原有股东提供适当的担保,担保期限至少两年。

(九)国有公司股权收购的特殊问题

若所收购股权为国有股权,除履行一般的股权收购程序之外,还有转让程序的特别规定。首先,需要有国有股东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及书面批复;其次,要由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资产清查及现值估价;再次,国有股权转让要在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示,公示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买者的,还需采取拍卖或招标的形式进行。因此在收购国有公司股权中,不能仅通过与转让方达成收购协议而完成股权收购,还需履行相关程序。

四、法律服务确定服务费用的方式

根据贵方项目的实际规模和进展状况,由专业律师团队提供整套法律服务。鉴于双方初次合作的诚意,我方愿意按优惠标准收取律师费用。现提供二套收费方案供贵方参考:

1、计时收费,按预计有效工作时间收费

由律师团队为本股权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预计六个月完成,双方可协商按每小时 元人民币的收费标准,确定收费总额;实际工作时间超过预计工作量的部分,另按优惠标准适当加收律师费用。

2、整体打包收取服务费用

同时,我们也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分阶段打包收费的模式,具体标准视项目情况而定。作为常年顾问单位,对上述项外服务将享有收费优惠待遇,费用比照xxxxx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优惠 20%,具体可协商确定。

上述服务费用可以采用分阶段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期限和支付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律师报价方案 篇11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价转让及其他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限制其从事证券投资的情形;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3、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4、甲方已认真阅读乙方提供的`报价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并愿意承担报价转让的投资风险;

5、甲方已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试点办法和其他报价转让业务相关规则;

6、甲方承诺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以虚假报价扰乱正常的报价秩序,误导他人的投资决策;

7、甲方接受并配合乙方对涉嫌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股份报价转让业务资格;

2、乙方具备符合规定的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能够为甲方提供报价转让所需条件;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方式为准;

4、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报价转让业务。

第二章开立股份账户

第三条甲方初次参与报价转让,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及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账户”)。乙方审核甲方开户申请资料后,为投资者开立股份账户。

第四条甲方申请开立股份账户时,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开户资料。由于甲方提供不实资料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委托

第五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价转让前,必须设置报价密码,报价密码是甲方在乙方预留的重要印鉴,甲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甲方可持有效证件到乙方柜台或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如电话自助委托、自助终端委托)修改报价密码。

第六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办理下列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的有效委托;

2、应甲方要求提供其账户股份变动情况的清单;

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乙方提供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互联网委托等委托方式。甲方可选择委托方式,委托乙方代理报价。

第八条乙方在代理报价转让业务中可以接受甲方的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乙方认为甲方的报价委托有虚假报价或操纵报价可能的,有权拒绝接受。

第九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前,应充分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和投资需求,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性资料。乙方如认为甲方不宜参与报价转让业务的,应尽劝阻义务;甲方不接受劝阻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卖出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托管在乙方的股份余额。甲方在发出买入股份的成交确认委托时,应保证其结算银行的指定结算账户中有足额的资金。

第十一条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下达的委托指令,以乙方电脑数据为准;柜台委托以甲方签字确认的委托凭证为准;甲方以电话语音、传真、信函下达的委托指令,如乙方无法确认,将不作为对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对其委托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需查询报价结果或打印回单的,应在委托后_____个报价日内办理;如有疑问,须在查询报价结果或打印回单当日向乙方书面质询。

第四章信息服务

第十三条乙方应在其营业场所披露当日的报价、成交确认等信息。

第十四条乙方应将最新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制度及相关信息在营业场所及时揭示。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五条甲方重要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更正,甲方拒不更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其与甲方签订的报价转让委托协议:

1、甲方提供虚假资料、证件;

2、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十七条乙方若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报价转让委托协议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乙方解除其与甲方签订的报价转让委托协议,需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报价转让委托协议的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在此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报价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代理人

第二十条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作为办理报价转让委托及相关事项的代理人。甲方代理人办理委托事项时,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应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一条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委托事项或终止委托,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原授权委托书仍然有效。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二十三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甲方如果遗失股份账户卡、身份证明等证件,应立即向乙方及其他相关机构挂失。由于甲方未及时挂失而导致其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五条报价转让业务不实行担保交收,甲方达成的转让意向因对方不申报成交确认委托或申报不匹配的成交确认委托,无法在报价系统中得到确认成交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当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佣金标准如发生变动,甲方同意乙方按新的规定执行。乙方依法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可按双方约定标准向甲方收取合理服务费用。

第三十条本协议书与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有抵触的,协议书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第三十一条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或增补本协议,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三十二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3、其他合法方式。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报价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及甲方填写的开户文件均视为本协议附件,同时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律师报价方案 篇12

甲: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____________项目,总投资为总投资为__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_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_万元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三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全体合伙人。

第四条工程完成后,所有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额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项目债务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两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每年项目产生的利润按比列进行固定投入。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______,自三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三方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伙项目经营期限为工程项目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工程款项结算支付后终止。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项目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三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律师报价方案 篇13

一、依据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医院各项收支都要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内。

二、在编制预算时,应依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本院状况,本着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的原则进行编制。

三、收入预算应依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方案目标及医院收费标准增减状况进行编制。

四、支出预算应依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方案,收入预算,物价变动状况等因素。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需要,又要量入为出,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五、定额预算补助,按去年的基数加肯定的.增长率编报。

六、专项补助、科研经费、大型修理、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清欠基金等其他专项补助,分轻重缓急,进行可行性论证后编报。

七、各种基金的收入依据收支结余和有关规定安排或提取金额编制。

八、各项预算报表经职工代表大会或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严格管理。

九、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当实现,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掌握,每季开展预算执行状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支出预算执行状况,分析完成好坏的缘由,发觉薄弱环节和问题,讨论对策,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当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供应依据。

律师报价方案 篇14

1、依据国家对医院实行‘金额管理,差额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医院各项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内。

2、在编制预算时应依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本院状况,本着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收入预算应依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方案目标及医疗收费标准增减状况进行编制。

4、支出预算应依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方案、收入预算、物价变动状况等进行编制,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的需要,又要量入为出,处理好需要与可能两者间关系。

5、差额预算补助、专项补助、科研经费、大型修理、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清欠基金等其他专项补助,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做到专款专用。

6、使用安排的各项资金收支预算,应依据收支结余和有关规定提取金额编制。

7、各项预算报表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严格管理。

律师报价方案 篇15

敬启者:

非常高兴贵公司因对法律工作重视而决定聘用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下面本律师向贵公司介绍针对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方案。

一、关于陕西海普律师事务所和为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

陕西海普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93年8月,是陕西省司法厅直属的以金融证券、投(融)资、房地产、知识产权、民商、国际贸易、刑事及法律顾问为主要业务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也是陕西乃至西北最具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宗旨是:仗义执言、诚实信用;追求公正、法律至上。本所于20xx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本所主任赵黎明先生同时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现任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海普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30余人,现代化智能办公场所800多平方米,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资格等。

海普律师事务所注重办案结果,忠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曾因成功代理全国首例兵工企业安全区被侵权案,西北汽贸涉及三省四市的购车合同案,西安信托投资公司与中陕电外汇反担保纠纷案等而饮誉社会。我们的宗旨是“维护法律秩序,伸张社会正义,忠实履行职责,保护客户权益”。

海普律师事务所除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外,还为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非诉讼法律顾问服务。尤其擅长金融证券、投资、建筑、房地产及公司上市等领域的法律业务,曾先后为东隆集团公司、新大陆集团公司、丹尼尔集团公司、陕西恒星集团公司、德联电力设备公司、金堆城钼业公司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收购兼并、证券发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

高全律师,中国民主建国会陕西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民建陕西省委法律服务中心成员,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首期金融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结业。英语专业八级,具有英语翻译三级笔译资格。高全律师业务领域涉及建筑、房地产、银行、股权转让、公司并购、中外合资等领域,具有诉讼和非诉讼经验,曾参与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与卡特彼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项目、北京天华博实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西安曲江千睿投资有限公司与西安曲江楼观旅游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非诉法律服务,并在西安昆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西安美术学院与陕西三秦工程技术质量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恒大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华夏银行与陕西宽建置业有限公司、陕西陕西宽建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天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解协议纠纷案、陕西恒源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合同纠纷仲裁案、西安昆仑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等重大案件中取得胜诉,为当事人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服务过的单位主要有陕西新桃花源旅游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昆仑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西部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西安美术学院、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碑林区鑫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陕西一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

二、服务宗旨

为企业提供团队化、预防型的优质法律服务是我们顾问服务的最高宗旨。

团队化法律服务:企业所需的涉法服务是多方面的,需要律师有多方面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我们背后有一个由律师、西北政法大学学者以及其他法律相关从业者组成的法律职业群体的支持,可以有效整合不同专长的律师为企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预防型法律服务: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的目的在于规范企业行为,预防法律风险,我们的顾问服务在这方面给予充分的重视,除了传统的协助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审查合同外,还将深入到企业中去发现问题,及时提示警示信息,并提供顾问律师的法制宣传文章,提高贵公司的风险防范意识。

三、工作内容

(一)日常法律事务

1、为贵公司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贵公司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贵公司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3、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4、根据实际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5、参与贵公司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6、为贵公司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7、不定期向贵公司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提供顾问律师的法制宣传文章。

(二)非诉讼法律事务

1、为贵公司进行有关的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2、为贵公司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3、为贵公司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4、办理贵公司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诉讼法律事务

1、代理贵公司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

2、代理贵公司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

3、代理贵公司进行经济、劳动案件的仲裁。

四、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1、根据公司要求的服务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全面、系统、有序地按工作计划为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2、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随时为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3、贵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可以直接到律师事务所接受法律服务。

4、根据贵公司需要,进行跟踪服务,定期到贵公司服务。

5、必要时贵公司可预约本律师随时上门服务。

6、我们的顾问服务实行结案报告制度,对贵公司交办的事项在办理过程中和办结后进行口头的.或书面的汇报制度,让贵公司随时了解交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在一个服务年度结束时,要向贵公司作书面的总结报告,使贵公司了解律师的工作。

五、常年法律顾问的收费办法

序号


基本顾问费


律师函


与非诉讼事务相关的法律文书


谈判


诉讼、仲裁


1


10000元


1000元/份


2000元/份


400元/小时


按《陕西省律师收费办法》八折优惠


2


20000元


1000元/份


2000元/份


400元/小时


按《陕西省律师收费办法》八折优惠


3


30000元


1000元/份


2000元/份


400元/小时


按《陕西省律师收费办法》八折优惠


4


80000元


500元/份


1000元/份


200元/小时


按《陕西省律师收费办法》半价优惠


5、


100000元


前二十份免费,超过二十份部分400元/份


1000元/份


200元/小时


同上。但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免费。


6、


150000万元


前二十份免费,超过二十份部分400元/份


1000元/份


200元/小时


同上。但争议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免费。


注:

1、方案1、2、3适用于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下的公司,方案4、5适用于注册资本超过200万元的公司,方案6适用于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公司。

2、方案1基本顾问费不包含合同审查,只提供咨询服务。

3、方案1、2、3每年审查合同或者其他文件超过100份按每份150元收取顾问费;方案4、5每年审查合同或者其他文件超过300份的部分按每份80元收取顾问费;方案6每年审查合同或者其他文件超过500份(500份以下含在基本顾问费中)的部分按每份100元收取顾问费。

4、以上方案收费标准可根据贵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以上何种收费办法,律师办理贵公司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贵公司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西安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贵公司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律师报价方案 篇16

广州xxx股份有限公司:

兹佛山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xx二期园林工程施工在即,现邀请贵司参与此工程的报价,本工程报价以工程量清单形式进行。

请贵司于20XX年5月25日前向我司递交xx二期园林工程的报价清单及电子版文件(刻录光盘)。在此感激贵司的支持与配合。

佛山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211q.com/zonghe/4816.html